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东光县福兴纸箱机械厂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联系
  • 电话:0317-7751091
  • 邮件:sdhgd@126.com
  • 传真:0317-7751091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纸箱机械对于入口的原纸
新闻中心
纸箱机械对于入口的原纸
发布时间:2010-07-03        浏览次数:908        返回列表
纸箱机械对于入口的原纸我国检修检疫部分有详细划定:按照《商检法》划定,对列入种类表的商品必需经检修检疫机构或其指定的检修部分进行检修,未经检修不得销售和使用。我国入口的纸箱机械用原纸绝大部门都是属于法定检修的商品,所以必需经由检修。目前检修检疫部分在检修这些纸张时,所遵循的检修尺度大致有以下几点:

  1.法律、法规强制性的尺度或其它必需执行的检修尺度的;


  2.法律、法规未有强制性尺度或其它必需执行的检修尺度的,可按商业双方的合同商定的尺度检修。(假如法律、法规的强制性尺度低于合同商定的尺度,则应按合同商定的尺度执行);


  3.上述两点皆无,可按照出产国尺度、纸箱机械有关国际尺度或者国家检修检疫机构指定的尺度检修。对于尚无适合的检测尺度的,选择经批准的内部方法尺度进行。